昆山作为上海和苏州之间的“中心花园”风景秀丽,景色宜人。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曾诞生过著名爱国主义学者顾炎武、散文家归有光、画家龚贤。更是被誉为“百花园中一株幽兰――昆曲”的发源地。昆山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6.5℃,年平均降水量1447毫米,全年无霜期239天。每年4-5月琼花盛开,以及7-8月并蒂莲绽放,都是游览昆山的最佳时节。美食文化渊源流长的昆山,阳澄湖大闸蟹、奥灶面、周市燠鸭、正仪青团子、周庄万三系列食品深受众多游客的青睐。旅游交通便利的昆山,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娄江水道穿城而过,且临近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形成了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并存的立体交通网络,星级涉外饭店、旅游汽车出租公司、旅游购物商场等一应俱全,已形成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省级旅游渡假区。景点:周庄镇锦溪良渚文化遗址亭林公园丹桂苑古镇千灯正仪古镇集善桥玉峰山刘过墓归有光墓阳澄湖旅游度假中心
昆山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